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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市思考之二:金软索
怪怪博士杨世膺 发表于2008-09-30 11:06:21 阅读 91 次 评论 0 条 所属文章分类: 时者尚也

都市思考之二:

金软索

 

时尚的始作俑,也许可以上溯到远古先民“执牛尾而歌”的活动。

劳动之余,我们的祖先脸上涂抹五彩颜色,头上佩戴羽毛饰物,载歌载舞,庆贺农牧丰收或战争胜利。据考证,装饰原本是狩猎时的伪装,或在生产与争战时,把战利品挂在身上,成为一种临时性装饰。后来,脸上的色彩逐渐规范,头上的饰物也开始讲究,脖、耳、鼻、手、脚,全身可资利用的地盘,四处挂起小巧玲珑的饰品。实用逐渐演化成惟美的炫耀与装饰。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大家对装饰产生审美的共识,并开始互相效仿,一时成为“风尚”,这大约就是时尚的缘起。

笔者从这个“引子”入手写起,主要是想说明,时尚似乎是源于实用。当今,许多“时尚”是由于商家出于种种需要,制造舆论,人为操纵,作为招徕顾客的“金钱活套”。因此,我们在盲目从众、追逐时尚之前,要开动自己的脑筋,千万不要被别有用心的商家,用“金钱软索”套住,牵着鼻子走。

盲目追逐时尚,有时便会逐昏了头,迷失了自己本真的心性。反之,商业时代,凡时尚必有商机,大时尚有大商机,小时尚出小商机,只要你善于挖掘,善于发现。利用好商机,使时尚为你所用,则可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有个小故事:淘金时代,淘金成为一种“时尚”。有个人也准备去淘金发财,到现场后发现淘金的人无数,天气闷热、灰尘飞扬、拥挤不堪,大家只顾一窝蜂淘金。于是,他思路一转,一改初衷,做起卖水的生意,结果发了大财。淘金者不一定赚什么钱,他倒实实在在赚了一大笔。这似乎是当今某个大亨的发家史。这里有个思维角度的问题:淘金目的是赚钱,但他们大多都被“淘金”本身迷住,忘了淘金的目的。淘金是赚钱,卖水也是赚钱,只要能赚,而且赚得最多才是最好的方法。淘金的时尚为这位卖水的老兄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商机,他在淘金热的大潮里,淘到了别人所没能淘到的真“金”。

我们以前吃的馒头,个头很大,作为主食。后来不一样了,有人把大的刀切馒头一切成四,变成小刀切,摆到宴席上,作为点心,而且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油炸的叫“金馒头”,白蒸的叫“银馒头”,两种各半,装在精致的瓷皿中,在中间放一小碟炼乳,便是一盘“可口可乐”、“又金又银”的“金银馒头”。众人你一筷,我一口,一打一打要。“金银馒头”一度风行于各色宴席当中。

聪明的企业,还冠以品牌,做了包装上超市。产品形态一经改变,新的市场就形成了。馒头还是馒头,大的变小了,起个悦耳的名字,加上佐食的炼乳,当然也可用其他调料,消费者高高兴兴体面地享用了,你能说这个案例不够酷吗。

显然,我们要研究的不是面粉、发酵粉,而是消费者的需求。当然,一小片一小片的西瓜插上牙签装在盘子里与一大块西瓜拿在手里相比,其价格完全不同了,因为西瓜异化了,异化成文明和礼貌。在商业时代里,几乎所有的商品与“文化”也“近朱者赤”地产生异化。

时尚既是大众竞相仿效的结果,必然符合大众的审美趣味。只是,后来某些时尚由于种种原因,畸形发展,时尚变异成五花八门、不可思议。这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某些人在动时尚的心机,他们把时尚做到极致,把“时尚”作为他们的摇钱树,把玩“时尚”于掌指,推波助澜,引导(或误导)时尚新潮流,美其名日:事业,说穿了,目的只有一个——为名为利,但那是另一个话题。

时尚是一条金质的“软索”,就看你是套住它还是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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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0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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