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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专家是哪门子专家     文/天 乙       国资委专家说,“挂牌出让土地是政府发展房地产的政策,如果说要国资委出台禁令限制投资房地产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最近,国资委不止一次表示,中央财政4万亿刺激计划没有一分钱进入房地产。       首先,房地产的关注程度随着地价房价的持续升温而越来越不被人关注,老实说,而今的房价,与众多奢侈品和天价艺术品一样,对于大众而言只是一个传说,距离远着呢。由此,地王不地王,泡沫不泡沫,老百姓至少不会像关注菜市场那样去关注,不少人在听到房地产奇迹时,仅仅若无其事地“哦”。至于房地产是否会玩儿死中国经济,那是中国极少数人的事情,大众无能为力。       回过头说国资委专家,干预央企进入房地产没有法律依据,义正词严,一点儿不错,没有一部法律禁止央企进入房地产领域。但是,作为国资委专家,一定会比老百姓更清楚央企的全部含义,清楚国企乃至央企的属性和作用。国资...
[发表于2010-03-17 23:31:36 阅读 12 次 评论 0 条] 查看全文
    李顺桃和倪萍都是“大师”   文/天 乙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李顺桃在6日分组讨论时说:“看了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感觉很务实,很丰富,很好,让我深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随后的近20分钟,均在回顾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充分肯定我国的民主建设进程。之后的近20分钟,李顺桃说起了吸烟和随地吐痰的问题。经过了漫长的40分钟之后,李顺桃的发言结束了。     未等下一名委员出声,黄文仔拿着话筒大声说:“我建议以后组长要控制每个委员发言的时间,本来时间就不多,你一个委员占用半个多小时来说一些小事情!”     这回李顺桃不高兴了:“什么是小事情啊?什么是大事情啊?”     黄文仔说:“你刚才说的就是小事!……&rdq...
[发表于2010-03-10 12:41:23 阅读 571 次 评论 32 条] 查看全文
刘翔找人写提案意味着倒退   文/天 乙       据报道,刘翔今年首次向大会提交提案《对创立竞技体育教练员有效保障机制的建议》,建议全面提高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希望提高教练员的待遇。面对记者的提问,刘翔不小心透露了自己的提案并非自己原创,“其实这个东西……是‘他们’帮我写的。如果是我自己提的话,我肯定会提一些跟运动员相关的内容,但是因为确实训练比较忙,没有时间。”刘委员很快发现自己说错话了,因此赶紧解释:“其实就算提的话,我也需要很多人帮忙”。以此来避开找人代笔这个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刘翔无意中透露了他所提交的提案并非他本人为之,而是找人代写而成。在两会召开前夕,政协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协会议的话语权得到了充分保障,而且这个话语权是一种公共话语权,是一定会发挥作用的,话语权不是“聊天权”。也就是说,政协委员的发言,绝对不是随意的“聊天...
[发表于2010-03-04 13:51:48 阅读 487 次 评论 21 条] 查看全文
不够愉悦的“行为艺术”     文/天 乙         中国某地某村农民“演示”了一次行为艺术,在野外搭建起土灶,生火煮锄头等农具,在塑料凳子上摆着碗筷,碗里盛满泥沙和鹅卵石。       村民不是艺术家,在失地以后有过抗争,但是最终没有因此而保证土地不被占用,在土地被当地政府建设学校占用以后进行的抗争,还被政府部门的人说成“阻挠”,面对权力机构的无动于衷和若无其事,考虑到维护政府的尊严,村民放弃了采取“暴力”的方式表达愤怒和无助,而是采取“煮锄头”、“吃泥土”的方式来表达村民眼下的悲哀。      食用泥土      水煮锄头       说这种方式属于优秀的行为艺术,在于这种行为揭示事件本质的直接性和准确性。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一...
[发表于2010-02-26 10:56:58 阅读 677 次 评论 45 条] 查看全文
烟花爆竹问题   文/天 乙       中国人率先发明了火药,制作成有光有声的烟花爆竹,用于红白喜事节日庆典,颇能营造气氛,民间似乎还祈望燃放烟花爆竹唤醒神灵和列祖列宗,告慰先人,表达祭奠之情。于是乎,中国人世世代代燃放烟花爆竹成了一大传统。而每每逢年过节,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扰民而且还曾引发过火灾。因而,政府曾经一度禁放,一些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的城里人不得不驱车数十公里到允许燃放的地方过“燃放之瘾”,享受“燃放之乐”。       大概是节日气氛的需要,近年政府有废除了禁放令,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于是,媒体关于烟花爆竹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集中在扰民、引发火灾等弊端上,也有用低俗、糟粕等等来定义的。批评者多属于文化人和一部分高物质生活质量的的人,前几天就听到一位可以归为富人的朋友说,燃放烟花爆竹属于穷作乐,太没有生活品味,我不以为然。       的确,过年是中国人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数亿人不辞旅途劳顿甚至冒...
[发表于2010-02-20 22:07:41 阅读 466 次 评论 9 条] 查看全文
当功利主义取代实用主义     文/天乙         实用主义是20世纪以来发端于美国的主流思潮,它既承认经验主义又承认理性主义,既赞成进化论又赞成宗教精神,把有利于行动的主张作为最高准则,普遍表现为个性主义。把知识理解为一种评价工具而非行动依据,而思想则降低到澄清与批判的方法。在实用主义的体系中,经验为理性提供了证据,而理性则为经验提供证明。实用主义盛行,对人类社会进步尤其是两次世界大战以后全球经济的快速崛起和社会结构的迅速调整起到了十分直接的作用,但是,由于实用主义本身无法克服的缺陷,最终会引发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最典型的是美国实用主义,在推动社会快速发展,推动社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的同时,让其他不少国家付出了巨大代价,自身也不可避免地发生周期性的重大经济、社会危机。当然,实用主义不仅仅在美国,在其他国家一样具有主导性地位。       实际上,按照实用主义的主张,两次世界大战以及纳粹思想、专制社会等等都是可以解释并且都是“合理”的,因为实用主义说...
[发表于2010-02-11 10:00:07 阅读 572 次 评论 33 条] 查看全文
看李庄最后陈述     文/天 乙       重庆打黑进入收尾阶段,涉黑团伙最近陆续在重庆受审,黑社会头目之一龚刚模原辩护律师李庄涉嫌辩护人伪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二审法院将于2010年2月9日做出二审宣判。舆论对李庄案的关注并不亚于对几个黑社会组织和“最大保护伞”文强案的关注,其原因是李庄案涉及法律的公正公平,以及罪刑法定等基本法治原则。       李庄案在审理过程中的某些现象颇有典型意义,值得一提。       一是证人龚刚模,在出庭作证时,围绕其是否受到刑讯逼供,李庄及其辩护人高子程、陈有西在法庭上当场为龚刚模验伤,结果发现龚刚模双手共有三处伤痕,尽管龚刚模本人坚称此伤系其本人在司法机关对他采取强制措施前所留,但是,李庄还是声称他自己没有做好辩护人应该做好的工作----此前他仅仅发现了两处伤痕而不是三处。龚刚模在入狱身体检查中也没有伤痕记录。最后,证人龚刚模以“头晕,想回看守所”为由结束了作...
[发表于2010-02-08 13:33:44 阅读 527 次 评论 12 条] 查看全文
艺术在何处生效   文/天 乙       艺术的生效性是人们常常涉及的话题,不少批评家、艺术家都会就艺术之于人心发生的共鸣、冲突作用谈艺术的生效性,并且刻意地回避艺术之于政治、社会的直接作用,认为那是对艺术的“伤害”,是以艺术的名义表达政治诉求,与艺术的关系不大。不少学院的人企图通过“学理”的途径把艺术界定在感性表现和哲学、心理学甚至生理学……的范畴,刻意回避艺术与政治、社会的牵连,认为那才是真正的艺术本体思想,如果把艺术与政治和社会直接挂钩,那是对艺术的绑架。       艺术到底在何处生效,争来争去,没有结论。       两个多月的北京朝阳诸艺术区因强拆引发的“暖冬”计划,通过一些列的主题艺术展览,把在强拆中飘摇不定的艺术家集合起来,克服断电断暖和诸多干扰,举办艺术展览,开展艺术活动,倡导维权。这件事情除了直接推动了拆迁艺术家获得基本补偿以外,其中...
[发表于2010-02-04 08:44:42 阅读 546 次 评论 17 条] 查看全文
  结束“双金”评选和片山“吃屎”的讨论     文/天乙         对金棕榈金酸梅本来不是太在意,因为这也是表达的一种。我以为“双金”评选的重要价值并不是评出了神作品,而是整体地亮出了评选者的一种现实状态与艺术价值观(现象上的)。后来发生的讨论就顺理成章延伸了评选者的态度和相关意思,话语权问题慢慢流露出来。记得最早是程美信提出质疑,依据是片山《你选择强权,我选择吃屎》被评为金酸梅,当初也并没有引起多少注意。没曾想,当初反响强烈的恰好是评选者的一部分。       我个人多次表达过,片山那件作品并非多么优秀的作品,主要问题就在于他的行为元素比较粗糙,有很多必要的表达语言没有得到演示(是不是事先意见构思好不得而知),其行为主题亦通过书写甚至口头表述,显然这就冲淡了作品的艺术表达力。但是,这个行为的意义就在于它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挑战生活经验底线的材料和行为----吃屎,这一点对于诠释与演绎强权是...
[发表于2010-01-28 09:59:17 阅读 777 次 评论 43 条] 查看全文
    片山需要继续“吃屎”     文/天 乙       一、片山“吃屎”这件作品       片山在墙美术馆演示行为艺术作品《你选择强权,我选择吃屎》时,我正好在现场,因而对这件作品有更直接的体会。本来,片山准备在回顾展现场----农展馆演示的,由于农展馆的回顾展被禁止没有得逞,按照当时的情形,片山以及任何艺术家企图展示艺术作品都是不现实的。在观众转移到墙美术馆以后,本来就狭小的墙美术馆摩肩接踵,拥挤不堪,现场秩序比较混乱,当肖鲁突然演示行为艺术作品《嫁给自己》引发骚动时,片山匆忙中演示了这件作品。由于现场人太多,馆内人头攒动,馆外三五成群来来往往,好多人都无法进入演示现场,听到有人高喊:“有人吃屎”,现场观众也没有对这个行为产生大的兴趣,不少人甚至充耳不闻,无动于衷。       作品本意似乎并非抵抗强权而是诠释和描述强权。强权是什么?强权是凭借权...
[发表于2010-01-24 12:07:26 阅读 746 次 评论 52 条] 查看全文
金灿荣到底想干什么     文/天 乙         最近人大国关学院副院长金灿荣提出了“谷歌到底想干什么”的问题,认为围绕谷歌“威胁”退出中国市场引发西方媒体和部分政要“一边倒”批判中国,发出“刺耳”声音,由最初抱怨其服务器受到“攻击”发展到要让中国取消“网络审查”,要求中国改变法律,属于“政治要求”。声称谷歌对“互联网安全的一个普遍问题”,只能通过“商业的途径来解决”,并没有“治外法权”,“想通过商业行为来影响中国政治大局和社会改革进程,那可就完全改变了事件的性质”。“一个互联网公司,即便拥有最先进的技术,最丰厚的资金,就想左右这一进程,都是狂妄的”,面对因谷歌退出而有可能出现的互联网分裂,金灿荣呼吁人们保持警惕,不怕困难,必须...
[发表于2010-01-20 17:53:27 阅读 537 次 评论 10 条] 查看全文
    关于强拆的公共诉求   文/天乙   一段时间以来,伴随着政府对北京正阳等艺术区的拆迁,引发了巨大的反响,政府的腾退令使很多艺术家手足无措,在短时间里完成工作室租赁和工作室搬迁,无疑是一件艰巨得几乎不可能的事情。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受到肆无忌惮的侵犯。尽管在全中国诸如此类的拆迁以及强拆并不鲜见,搜索“强拆”可以跳出62万多条信息,见诸报端的强拆甚至导致伤亡的事件也不绝于耳,但是,对于拆迁,对于强拆依然爆发出平民的怒吼,这么多强拆本身就证明了民众的抵抗甚至誓死捍卫个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这次北京诸艺术区的拆迁所引发的温和抗议与诉讼,都表明了一种态度,这就是民众对于个人合法权益的主张以及对于政府无所顾忌的拆迁以及政府有关拆迁法规的最直接的质疑,尽管这种抗争和质疑甚至付出生命代价并不能改变政府的拆迁行动,但是,这样的公共诉求必定会影响权力范畴的运作,触动立法机关审视现有法规,触动政府审视“合法”的拆迁行为。   我以为,北京正阳艺术区为中心的对拆迁的抵制、对个人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0-01-13 23:06:06 阅读 755 次 评论 71 条] 查看全文
宋庄会不会拆迁     文/天 乙     宋庄会不会被拆除?这得看看政府的属性和追求。在相继拆迁的艺术区刚刚建成的时候,哪一个不是信誓旦旦承诺:这个艺术区是政府或者在政府支持下的机构发展文化产业或事业基地?拆迁时所表述的理由,建筑违法违规也好,城市发展需要也好,不仅彻底抛弃了当初的承诺,而且压根儿不会考虑一大批进驻艺术区的艺术家们的实际困难,在履行了所谓“法定程序”以后,强拆会紧随其后。   这种状态表明,政府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规划,每时每刻都有眼前利益的选择,前些年,当最早开始拆迁某些艺术区的时候,不少人认为有些艺术区是“安全”的,不会被拆迁,随着一个接着一个的艺术区被拆除,人们的这种美梦终于被击碎。   这样的情形,不能不让人想到政府的思路。政府首先考虑的是经济利益,是GDP和政绩,大到产业结构的“三拍”(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决策,小到建设工程的建建拆拆,都产生出一定的有关GDP的数字。近年被拆除的艺术区在当时没有相当的开发价值,便修建或改建...
[发表于2010-01-06 19:34:53 阅读 706 次 评论 47 条] 查看全文
四问彭德     文/天乙     我们注意到,彭德相当一段时间没有在网络这个平台正儿八经讨论学术问题了,而频繁发布出来的是有关艺术批评方法论甚至操作层面的意见,而且很多意见都有自己的见解,几乎不会人云亦云,这大概得益于他个人的地位、身份给他带来的话语“自由”。最近,他又发布了一篇文章《修史与批评九问》,读罢这篇文章,思想很复杂,甚至一时间让人思维混乱。总的说来,彭德散布的是逻辑混乱、牵强附会甚至胡言乱语,希望阻碍(抑或校正)因网络科技的出现而出现的自由的批评,留念甚至向往早已作古的全中国几本官方杂志以及若干官方会议的所谓批评形态,同时,对于艺术批评方式也用比较混乱的思维与牵强的判断加以诠释。这些文字与观点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彭德的教育者身份,会更加放大这样的危害性----虽然彭德的那些无端判断最终无济于事,企图拖住艺术批评历史前进步伐的企图也绝不会成为现实。   一问:何谓广义的批评和狭义的批评? 彭德把肯定、赞颂之类的批评对应到广义批评范畴,而把质疑、否定、揭露、驳斥之类甚至谩骂之类的非规范批评方式对应...
[发表于2009-12-31 15:52:21 阅读 826 次 评论 49 条] 查看全文
有关方力钧的过度阐释与方力钧的过度埋怨     文/天 乙     最近围绕方力钧的展览,有很多解读方力钧作品的文字出台,而对方力钧的过度解读更是引起不小反响,诸如“划时代”、“开创性”,以及婴儿与圣婴,光头与东方,佛像与宇宙等等更是不一而足。   方力钧本人对这个展览的解释是,他举办这个回顾性质的展览主要是告诉人们艺术家在成功之前走过了很多艰难坎坷,付出了很多艰辛努力,同时,他不失时机地批评人们对成功艺术家的态度,说,如果艺术家关注市场,作品火爆,人们会指责艺术家炒作,如果不关注市场,人们又会认为艺术家有别的目的,其实他早就不关注市场了,更别说按照市场的风向标进行创作,云云。   首先,方力钧做了院士,受到很多质疑和批评,举办这样一个展览,踏踏实实做一些学术研究,本来是一个部分兑现“不影响做艺术”承诺的好方式,没曾想,偏偏冒出来那么多的“伪学术”,那些朴素而低俗的思维方式之下形成的漫无边际的无端吹捧,与方力钧的院士身份形成了巨...
[发表于2009-12-27 22:04:52 阅读 873 次 评论 35 条] 查看全文
    漫谈草根艺术和草根艺术家   文/天 乙         要研究一国之艺术,研究一个社会模式之下的艺术形态和价值,必定不能仅仅把眼光集中在极少数主流艺术家、明星艺术家身上,而最合适的对象应该是草根艺术家和他们的作品,这才是一个国家艺术的真实面貌,好比研究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和消费状况,绝对不应该仅仅关注极少数的垄断行业和权力支配下盈利可观的中央企业,以及富裕人群,而应该关注占据绝大多数的地方企业、民营企业和普通大众的经济面貌,否则,做出的判断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关注中国当代艺术,除了关注诸如国家当代艺术院这样的高端事件以外,我以为应该有更多的人用更多的精力去关注占艺术家群体绝大多数的草根艺术和草根艺术家。从社会分层理论看,这个范畴的存在状况,似乎更能够呈现一个国家、某种特定社会背景下艺术的面貌、状态、走向,更能够体现出艺术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等的关系,更能够把握中国当代艺术的生存环境和当代艺术的现实水平。    &...
[发表于2009-12-21 15:09:41 阅读 680 次 评论 50 条] 查看全文
当代艺术有些不“当代”   文/天乙   尽管各路学者孜孜不倦地讨论中国当代艺术,尽管前卫艺术家甚至不够前卫的艺术家都声称持之以恒探索当代艺术,尽管被冠之以当代艺术的展览不计其数,但是,人们依然很难在中国浩如烟海的艺术作品中看到真正的中国当代艺术。   1.什么是真正的当代艺术?   当代艺术是一种艺术范畴的时间维度上的历史存在,或者叫做历史“实存”,凡是在人为划定的距离当下最近的历史时期产生的艺术思想、艺术语言、艺术形式、艺术作品等,都属于当代艺术的范畴;当代艺术是艺术现实与艺术理想、当代与不当代等的杂存,包含符合当代精神理想和不符合当代精神理想的艺术,也就是说,当代艺术的判断标准并非一种而是多元的标准。人们讨论的当代艺术,毫无疑问指的是那些在当代社会存在的背景下,在当代普遍社会意识形态中具有进步意义的价值观支配下产生的艺术现象,因而,当代艺术是(1)特定社会存在状态下具有进步意义的价值观的体现和(2)这种价值观支配下的艺术形式。而并不体现为当代先进的艺术形态的当代产生的艺术同样是当代艺术,只...
[发表于2009-12-11 08:47:00 阅读 1113 次 评论 84 条] 查看全文
法治现实与当代艺术背景     文/天 乙     回过头看了看自己的博客,最近基本上是围绕六十年盛宴举办的一些列造势与颂扬性质的展览所引发的一些话题,包括知识分子艺术引发的偏离主题但是仍然相当重要的“知识分子”概念之争,以及围绕政府成立当代艺术院和聘请院士开展的批评。尽管涉及了艺术以及与艺术直接相关的一些话题,但是仍然觉得没有抵达问题的实际层面。讨论中国当代艺术,离不开中国的现实背景,无论当代艺术生存本身还是生成具体作品的根源,都取决于这样的背景,而法治现实无疑是影响甚至决定这个背景的重要上层建筑。   前不久听了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关于中国六十年法制建设成就和经验研究的讲座,他在一个半小时的演讲中除了不到五分钟讲到中国法治中存在的问题外,几乎整个演讲都是关于法制建设成果和经验的。在那五分钟里,曹先生说中国法制建设面临的一大问题是老百姓法制意识不强,如非法维权,举了一个例子:政府要建设一个项目,本来经过科学论证不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可是老百姓就是不让建,这就是违法维权。   我当时就想,中国...
[发表于2009-12-07 08:46:44 阅读 564 次 评论 22 条] 查看全文
怎样理解乌小青自杀?   文/天 乙     重庆市原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高级法官培训学院院长、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11月28日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上吊自杀。   这次犯罪嫌疑人自杀事件不好理解。   报道----   凤凰网11月29日13:14分以《重庆高法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在看守所自杀》(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11/1129_17_1455394.shtml)为题对乌小青自杀做了报道,而《重庆晨报》直到11月30日才在02版底端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以《我市一在押犯罪嫌疑人畏罪上吊自杀》为题报道了这个消息,而且新闻标题回避了本新闻主人翁的姓名而突出了很难这么快得出结论的自杀原因----畏罪。这些现象已经证明重庆媒体在刻意遮蔽或者回避一些新闻元素。   畏罪----   媒体公布的数据显示,乌小青被查出索取、收受多人贿赂357.5万元人民币和10万港币,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并未指控其涉黑,这样的罪行比起文强等人实在小巫见大巫。有人把乌小...
[发表于2009-11-30 20:33:17 阅读 609 次 评论 7 条]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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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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