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的书写性可以动摇吗
文/顾爱民 /天乙
【按:本文系dbepn(顾爱民)先生与我的对话。蓝色字为dbepn(顾爱民)先生言论,黑色字为我的言论】
天乙先生:礼。 现在就以最先进的数字化理念来阐释获得合格的写意画塑造之根本要素,艺术、品味性的书写性笔墨。结论是只要每天一小时。练上二十年。由书法入手,也可单独练习耍笔墨,练习时需要考较练习的方法和惭长的悟性最终结果的差异(风格)和高低全懒与此。千古无同局。这就是书写性笔墨的特点。关键在于“美的起源”个人的具体阅历,同吸收营养,不断的有效注入和成功后的有效释放……具体创作时的实际运用,和事实效果。
关于中国画的书写性问题,我与很多博友此前做过很多探讨,各自的意见并没有达成一致,当然,坚持书写性的艺术家必然会把我归到“门外汉”一类。这里谈一些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我始终以为,中国画的诞生和演变,是与汉字的书写性密不可分的,古人将“画”作为名词来使用,在他们的眼里,所谓“画”,也就是已经创作(写)好的作品,而创作的过程亦即绘画的过程往往被称为“写”,比如“写梅”、“写菊”等等。记得有学者研究中国画后得出结论,中国画就是汉字演变过来的,或许最早的中国画就是以象形为基础的汉字的更加形象化或者更加写意化。至于后来演变到超越汉字局限的中国画体系,应该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虽然中国画走向了超越汉字纯粹书写性桎梏,但是,其绘画工具、材料等媒介依然沿袭汉字书写性技法。这里面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书写性构成了中国画创作基础,甚至作为中国画的某种界限和准则。就像有人说吴冠中的后期抽象作品里面的线条是一般人难望项背一样(实际是不是这样我无法准确得出结论),书写性线条需要若干年的苦练和感悟才能得其要旨,甚至穷其一生亦难达至终点。其中包含的文化理念我觉得主要是中国传统哲学教条或者“先验哲学”主宰的结果,中国古典哲学的感性、不确定性、非实证性特征造成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表现出意念与感悟、内心体验与个人自修等等特别地域化的元素。这种思想取向不仅影响中国汉字的书写本身的复杂范畴和中国画的创作思想,对中国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个人与群体的思维、行为模式都一直产生着决定性影响,这种影响甚至成为当代社会前进的巨大阻力。这一点,不少当代哲学、社会学、文化学等等科学已经给予深刻的证明。(其实,到了“琴棋书画”的时代,“书”与“画”应该分开了,书是书,画是画)。 中国画从内容到技法都是不断演变的。内容上,早已超越了基于汉字书写的写意范畴,技法上(比方“六法”)也部分突破了基本的起承转合与起运收、藏垂露悬等等法则,增加了中国画特有的笔法技巧,这是中国画从书写性向绘画性转变的不可回避的例证。沿着这样的思路,随着中国画面临的文化环境(包括哲学思想、思维方式、行为准则、生活方式等等)的改变,中国画一定会从主流上适应这样的改变的。说白了,从中国画表现的内容到绘画技法都会发生变化的,即使写意,也会被人们从完全不同于传统思维的角度重新解读,比如基于西方抽象绘画思维方式的解读----也许执着于中国传统绘画精神的艺术家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但是,我只能说这是真实的,因为有现实的实例。 试想,中国画如果离开了个人怡情养性和超然自修,真正进入思想的艺术表达和精神的艺术传递,真正把中国画当着当代视觉意义的绘画艺术并且依据当代人们的观念形态(必定是否定或部分否定中国传统的古典哲学为基础的观念形态)来审视中国画,从而建构中国画的艺术价值,必定不是传统中国画那样的形态(内容、技法、图形、图式等等)。这种局面现在已经开始并且做出了一些成效。 当然,我并不反对坚持传统中国画的形态和书写性,作为对传统中国画形式和技法特别钟爱或者特别喜欢的艺术家以及鉴赏者甚至爱好者,都有理由坚持甚至执着地追求中国画的书写性。应该说,这是一个独立的群体,正如对中国传统文化甚至礼仪、服饰等等同样有着深刻感情的人群一样,完全应该也没有任何非议地享受这样的文化带来的乐趣,这也是个人自由甚至人权的一种表现----比如若干地方曲艺的票友会。 至于一些并不关心书写性的艺术家或者批评家,也是具有合理性的群体,不能因为他们并不沿袭中国画传统甚至反对其中的某些技法和方式,就把他们从纯正中国画范畴清洗出去,甚至加以批判、否定。因为任何一个画种,都没有终点,不能说何种形式或者技法的画才是某种绘画,最多只能说某种绘画经历的若干个演变阶段,好比汉字经历了甲骨文、繁体字、简化字等等过程一样。书写工具也经历了毛笔、钢笔等硬笔,随着电脑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人类甚至可以摆脱书写,到那时,书写仅仅作为一种娱乐形式存在了。 说了这么多,我的观点依然是倾向于绘画性的。因为书写性虽然需要经过长期苦练并且加上个人某种感悟能力才能具有力量,绘画性用笔照样需要长期苦练,从技法角度,都是没有止境的。这里的分界线应当不是技法本身,而是对待绘画的目的性和功能性所持的态度,是艺术表现的方式和方法。如果仅仅怡情养性,都是可以达到目的的。因此,实际上只能选择“和而不同”,坚持自己认为应当坚持的就可以了。 不知道我是否把问题说明白。晚安!
2008年11月7日凌晨/和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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